一、何为代拍

通俗讲,就是代理竞拍人竞买沪牌这一事项。 也就是法律上的委托合同,又称”委任合同”,是指受 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,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。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: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,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,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 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。

二、拍卖规则

《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》及参拍资格审查办事指南的相关规定。

三、 参考判决书分析

浦东法院(2018)沪0115民初48314号判决书认为,当事人订立、 履行合同,应当遵守公平诚信原 则,不得违反公序良俗。.再次,根据沪牌的拍卖规则,可以参与拍牌的应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人,且应当由本人进行拍卖。原告XX专业从事代替他人进行沪牌拍卖,从中牟利,显然扰乱社会经济 秩序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

综上所述,原告XX要求与被告XXX赔偿之诉公请求,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,本院不予支持。 依照《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条第六条,第七条的规定,判决如下:驳回原告xx的全部诉讼请求。 四、老王忠告

拍牌有风险,双方需谨慎。上海律师王俊伟,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