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这个标的相信很多人已经呵呵了。

为什么呢?

因为大家对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案例司空见惯。

这也是在提醒律师,接受委托之前就要做好预判。

最好的思路就是在起诉前把对方的财产和征信状况了解清楚。

如果有足够的财产,可以先采取财产保全措施,以保证以后执行的可能。

眼下,各种大数据异军突起,查询一个人或者一家公司的信息已经不是什么秘密。所以,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红利,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展开尽职调查应该作为诉讼的第一步。

这样才可以将执行不能的风险降到最低。

如果案件起诉之前或者起诉同时没有采取保全措施,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一定要用申请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,以弥补之前的遗漏。

2016年,最高人民法院提出,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,用两到三年时间,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,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。

2016年底,我国首个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文件《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出台,提出将以重点领域、重点人群为突破口,推动建立个人诚信记录。

相信不用多久,守信者将获更多实惠 ,失信者寸步难行。